AV大平台

人才培养

education

相关链接

Link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86-027-87543228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珞瑜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大楼A座

 

通知通告

【转】关于开展学生注册管理工作评先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11-09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各院(系、所):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和《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现将我校2012年学生注册管理工作评先活动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1.评选条件

(1)注册管理工作组织情况。组织学习和宣传学校学生注册管理制度,注册管理工作人员职责明确,积极落实新生信息管理、学生信息核对、学期注册、新生注册等各阶段工作。

(2)注册率情况(含2012年春季学期、秋季学期注册率)。

(3)未注册的处理情况。工作程序到位,妥善化解矛盾。

(4)注册专用章管理和使用情况。

2.评选办法

根据评选条件,注册中心综合各院(系、所)2012年注册管理各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初步评定10个“2012年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和10个“2012年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二等奖,名单如下。

“2012年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公示名单):

化学与化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附属同济医院

“2012年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二等奖(公示名单):

数学与统计学院、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系、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经济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药学院

二、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评选条件

凡参与学生注册管理工作的工作人员(含直接参与学生注册管理工作的教务员、辅导员、班主任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2.评选办法

各院(系、所)从参与本科生和研究生注册管理的工作人员中可分别推选申报1名“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

评定为学校“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的院系,可增加2~3个“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指标。其中,只有本科生或研究生的院系可增加推选2名候选人指标(必须至少有1名学生口工作人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都有的院系可增加推选3名候选人(必须至少有2名学生口工作人员)。

评定为学校“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二等奖的院系,可增加1~2个“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指标。其中,只有本科生或研究生的院系可增加推选1名候选人,且应为学生口工作人员;本科生和研究生都有的院系可增加推选2名候选人(必须至少有1名学生口工作人员)。

注册中心从全校申报参加“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候选人中审查,并报学校批准评定“2012年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三、评选时间及要求

参加评先活动的学生注册管理工作人员,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从注册中心网站//registrar.goinav.org“注册服务”中下载),并于11月8日之前向注册中心书面申报(或发送传真到注册中心,传真:87540900)。

请关注注册中心网站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二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