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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027-87543228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珞瑜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大楼A座
注:请2010级各班长通知班上未注册的同学注册,如有问题请联系学校注册中心(027-87540101, 87540601 ,东五楼三楼)
学生办理暂缓注册的流程:
1、办理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在其允许延期注册截止时间之前,应当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2、办理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在暂缓注册期间可以参加课程考评考试和教学计划内的实习实践活动,但暂缓注册期内考试成绩和学分不计入成绩单,学习记录不得查询,待注册后予以确认;在暂缓注册期间不得参加毕业设计或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开题、答辩活动。
3、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减免学费的学生,请于9月11日开始(开学第2周)直接登录系统申请注册,此类学生无须再申请暂缓注册。
4、 因银行卡挂失并在申请补办过程中、学费因银行结算在途原因的暂缓注册,请从学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申请,无须再填《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暂缓注册申请表》。
5、其余不能如期进行2011年秋季学期注册的学生,若具有学校认可的原因,可以在9月17日之前向学校申请暂缓住册,具体流程为:
(1)学生下载《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暂缓注册申请表》(或者到东五楼337注册中心领取表格)填写。
(2)经所属院系、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本科生在资助中心,研究生在研工部)、学校财务处前置审核。
(3)将表交到注册中心。
各位同学:
2011年秋季学期到来,请在学期注册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普通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留学生和港澳台侨学生的注册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7日。学生应在此期间登录“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register.goinav.org,以下简称“系统”)申请注册。学生经系统确认注册通过,方能获得2011年秋季学期的学习资格。
二、不方便登录的学生,可委托所属院(系、所)相关管理人员代为申请。
三、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学生,可以在上述系统申请暂缓注册。提交暂缓注册申请的截止时间为9月17日,学生应跟据本人情况按相应流程办理暂缓注册手续,一般情况下,暂缓注册申请成功后允许延期注册的截止时间不得晚于9月30日。
四、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贷款)或者减免学费的学生,应缴清应缴学费和批准的贷款额度、减免额度的差额,请于9月11日开始(开学第2周)直接登录上述系统申请注册,此类学生无须再办理暂缓注册。本学期新申请贷款或者减免学费的学生,普通本科生的免、贷手续需经学校资助中心确认,学生请于9月11日开始直接登录上述系统申请注册;全日制研究生的贷款信息经研究生贷款管理信息系统确认之后,学生可登录上述系统注册。
五、请注意,开学前请将学费足额存于学校指定银行缴费卡上,以保证银行顺利划扣。根据《武汉地区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和校医院、财务处的通知,全日制学生必须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老生一年一缴,新生在报到时按学制一次缴足)。
学费划扣数据传到注册中心一般需1个工作日,如果是当日缴费,请隔1天后申请注册(因双休日银行休息,如遇双休日则隔3天),以免因缴费数据未到而不能顺利注册。请随时查询个人银行卡划扣及学费到帐情况(学费问题可咨询学校财务处学费科,电话:87557413,学费查询网址://fiscal.goinav.org/chaxun.asp?type=学费查询)。
更换过银行缴费卡的同学,请到位于学校内发卡银行办理卡账户变更手续,确保按时注册。
六、已经注册的学生,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补充规定》加盖学生注册专用章。即,一般情况下,在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之内,学生登录学校学生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办理注册手续,并持学生证到所属院(系、所)加盖学生注册专用章。
以下几种情况,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注册中心办理注册,并在注册中心加盖学生注册专用章。
(一)按照华中科技大学与国(境)内外其他学校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拥有其他学校学籍的学生在华中科技大学学习,学习期间首次在华中科技大学注册;
(二)复学、恢复学籍、转入我校的学生,在办理相应学籍管理手续后首次注册;
(三)超过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但学校允许其继续向学校申请注册的;
(四)超过学校学籍管理制度所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但学校允许其继续向学校申请注册的。
七、未按学校学生注册管理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无当学期的学习资格,学校不承认学生在未取得学习资格学期内的任何学习记录。
根据铁道部、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有关规定,未注册的学生,当学期不得购买火车票优惠卡,不得在火车票优惠卡中充值。
祝学习愉快!
华中科技大学注册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